亳州在夏朝时期确实属于河南(豫州),但自北周正式定名“亳州”后长期隶属安徽,行政区划变迁复杂。这一结论基于其历史沿革中的关键节点:夏商属豫州、北周首次设亳州、明清划归安徽的明确记载。
夏商时期,亳州为豫州辖地,是帝喾的国邑和商汤建都的核心区域,地理上属于中原文化圈。周朝至秦代,亳州先后为焦国、陈国、楚国属地,行政归属随政权更迭变动,但文化上与河南仍有关联。北周大象元年(579年)首次设立“亳州”这一名称,治所位于今安徽谯城区,标志着其作为独立行政单元的开始。元代虽短暂属河南归德府,但明代起明确划归南直隶凤阳府(今安徽),清代延续这一归属,并通过“永城换亳州”的民间传说进一步强化了与安徽的绑定。现代亳州作为地级市,已成为安徽西北部的重要城市。
总结来看,亳州的早期归属需结合具体历史阶段判断,其“河南渊源”仅存在于夏商等特定时期,而作为行政区划的亳州主体历史属于安徽。这一变迁也反映了中原文化与江淮文化的交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