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不属于河南,主要源于历史行政区划调整及地理归属确认。具体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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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行政区划变迁
亳州在历史上曾长期属于河南省管辖。例如,宋朝时期归德府(今商丘)属亳州,明清时期归安徽管辖。1949年后,亳州正式划归安徽省皖北专区,成为安徽省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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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的主动划归
安徽省通过行政区划调整,将原属河南的永城等地划归亳州,以增强对亳州的控制。这一调整与地方治理需求相关,例如通过派遣安徽籍官员管理河南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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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与行政边界明确
亳州现行政区与河南省接壤,但根据1949年后的行政区划,其所属省份已明确为安徽。河南省仅保留了商丘市等部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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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与经济联系
尽管亳州与河南在语言、习俗等方面存在一定交融(如谯城与鹿邑相邻),但行政区划以历史沿革和政府管理为依据,未因区域联系而调整归属。
亳州属于安徽是基于历史沿革、行政区划调整及政府管理等多重因素的确定结果,与地理邻近性无直接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