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公告的发布需遵循法定渠道优先原则,具体操作如下:
一、法定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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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平台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必须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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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平台
需在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与国家级平台同步进行。
二、其他可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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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网站
如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适用于政府采购类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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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招标网站
针对特定行业(如建筑、铁路等)的招标网站,如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铁路招标采购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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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有渠道
企业可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自有平台发布,但需注意信息覆盖范围有限。
三、发布流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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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准备
确定项目名称、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核心信息,编写规范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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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验与发布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审核,确保信息符合规范后自动发布,或手动上传至指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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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要求
发布后需在12小时内完成,核验确认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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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级原则 :法定平台为强制要求,其他渠道仅作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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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同步 :建议同时发布至3个以上平台(如国家级+省级+行业平台),扩大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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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性检查 :发布前需通过平台内置工具核验格式和内容合规性。
通过以上流程,可确保招标公告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广泛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