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泉区征迁附属物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地上附着物和地下设施补偿两部分,具体如下:
1. 地上附着物补偿
-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2. 地下设施补偿
- 管道、电缆:根据实际长度和材质补偿;
- 水井:每个补偿1500—3000元;
- 化粪池:每个补偿800—1500元。
3. 补偿原则
- 补偿金额依据附属物的实际用途、结构、新旧程度及市场价值综合评估确定;
- 被征收人需提供附属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权属证明、购买凭证等。
4. 特别提示
- 补偿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或项目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被征收人及时与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核实;
- 若对补偿金额存在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复核或提起诉讼。
通过以上标准,被征收人可以更清晰地了解自己的权益,确保在征迁过程中获得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