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正式划入广西的行政归属始于1950年1月,当时设立梧州市并直属广西省管辖,此后的行政区划调整中多次明确其作为广西地级市的地位。
梧州作为广西的“东大门”,其行政归属的演变与历史、地理因素密切相关:
- 建国初期的明确归属:1950年1月,梧州市与苍梧县分置,梧州市成为广西省梧州专区的一部分;同年2月升为地级市,脱离专区直属广西省,标志着其正式纳入广西行政体系。
- 自治区时期的调整:1958年广西省改为“广西僮族自治区”后,梧州市一度划归梧州专区管辖,但1961年再次恢复为自治区直辖地级市,此后的名称变更(1965年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未影响其归属。
- 现代区划的稳定:1983年梧州地区与梧州市合并,形成现今的梧州市行政区划框架,辖3区3县1市,持续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重要城市。
梧州的行政变迁反映了区域发展的历史脉络,其当前地位既是地理枢纽的必然,也是政策规划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