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结合权威政策文件整理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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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西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中从事会计、财务等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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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要求
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廉洁奉公,诚实守信。
二、资历与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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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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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满5年,且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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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过财政部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主持过市厅级单位或大中型企业会计工作等经历者可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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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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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通会计理论与实务,掌握国内外最新准则制度及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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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独立承担或主持省部级会计研究课题的能力,发表过高水平专业论文或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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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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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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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能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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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过审计、资产评估、税务咨询等业务,或主持过大型企业年度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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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转化
通过科研项目解决关键问题,撰写专题报告并取得实际应用效果。
四、申报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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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申报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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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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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期间、因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或处于处罚期内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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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方式
采取 评审+面试 相结合的方式,学历情况需通过档案核验或提供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