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被定为国家安全日,源于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颁布,旨在纪念2014年***总书记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并通过集中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这一日期不仅具有里程碑意义,更将国家安全与每个公民的责任紧密关联,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等16大领域的安全范畴。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国家安全法,明确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选择这一日期,是因为2014年同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标志着国家安全理念的重大革新。国家安全法将国家安全定义为涵盖政权、主权、领土完整及人民福祉等多维度的综合安全体系,包括传统与非传统安全领域。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设立有三重核心意义:一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安全理念从单一领域扩展到全方位;二是强化公民法律意识,明确维护国家安全是全民义务,包括报告危害线索、保守国家秘密等具体责任;三是通过集中宣传提升普法效果,让公众更易理解国家安全的重要性。
国家安全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从遵守法律法规到警惕间谍行为,公民的日常行动都能成为国家安全的基石。记住: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只有全民参与,才能筑牢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