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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SCI论文中,第一作者(一作)通常默认仅标注1人,但部分期刊允许设置“共同第一作者”(Co-first authors),需在投稿时明确标注并说明每位作者的贡献。以下为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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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政策决定署名规则
不同期刊对“一作”数量的容忍度差异较大:- 多数传统期刊遵循“单一第一作者”原则,仅承认排名首位的作者为一作;
- 开放署名政策的期刊(如Nature、Cell系列)支持标注2-3名共同一作,需在脚注或作者贡献声明中注明“These authors contributed equally”;
- 部分理工科期刊可能要求作者提供“贡献量化表”,以证明多名一作的实质性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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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一作的贡献需明确界定
若采用共同一作形式,需满足以下条件:- 所有一作需对研究设计、数据获取、论文撰写等核心环节有同等程度的贡献;
- 建议在投稿信(Cover Letter)中说明分工细节,例如“A负责实验设计,B主导数据分析,C完成初稿撰写”;
- 避免因署名争议导致撤稿,可提前签署《作者贡献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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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标注与学术评价的关系
- 多名一作来自不同机构时,需在作者姓名右上角用符号标注所属单位;
- 部分高校或科研机构在成果认定中仅认可排名首位的共同一作,需提前了解单位政策;
- 基金申请或职称评审时,建议在个人简历中注明“共同一作”身份及具体贡献。
提示:署名争议是学术不端的高发领域,务必在投稿前与所有合作者达成书面共识,并严格遵守目标期刊的署名规范。若涉及敏感贡献分配,可寻求第三方机构进行贡献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