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发明专利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核心条件,具体如下:
一、新颖性
指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且在申请日前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或公开。现有技术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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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出版物 :国内外公开发表的学术期刊、技术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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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使用 :实际生产、使用或展示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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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开方式 :如口头传播、广播、展览等。
二、创造性
指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和 显著的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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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性 :非显而易见的技术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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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步性 :如质量提升、效率增加、成本降低等实际效果。
三、实用性
指发明能够 制造或使用 ,并产生积极效果(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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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实施性 :技术细节完整,可重复制造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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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价值 :适用于工业、农业等实际场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了上述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