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八条硬措施是国务院安委会针对矿山领域重特大事故制定的核心防控策略,聚焦责任压实、风险排查、灾害治理等关键环节,以“零容忍”态度强化监管执法和事故追责。
- 责任体系全覆盖:明确矿山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全员岗位责任制,对责任不落实、瞒报事故等行为依法从严追责,实现“谁投资、谁负责”的闭环管理。
- 风险隐患动态清零: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改机制,重点整治动火作业、设备消防等环节,对屡改屡犯的隐患从重处罚并倒查上级责任。
- “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打越界开采、监控造假等违法行为,鼓励内部举报并实行重奖,通过联合惩戒形成震慑。
- 灾害治理科学防控:采用钻探、物探等技术查清隐蔽致灾因素,对灾害矿井未鉴定或设防造假的一律停产整改。
- 人员素质强基工程:取消井下劳务派遣用工,要求“五职”矿长具备10年以上一线经验,新员工岗前培训不少于72学时,确保熟知避灾路线和自救装备使用。
- 审批许可严把关: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终身负责制,对降低标准或弄虚作假的验收推倒重来,并追究审批责任。
- 监察督政常态化:国家矿山安监机构通过暗访、曝光等手段传递监管压力,对超能力生产等问题及时介入督政。
- 事故警示教育制度化:严格事故信息报送,构建瞒报举报奖励和提级调查机制,推动“一矿出事故、全国受警示”的联防联控。
提示:八条硬措施以刚性制度筑牢安全底线,企业需将每项要求转化为具体操作规范,同时结合动态演练和科技手段(如唯一性识别系统)提升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