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特种作业人员发证机关为 各市应急管理局 ,具体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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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与复审主体
各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发证、复审及换证工作,不再保留内部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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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管理单位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委托广西第一工业学校协助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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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及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相关通知,发证流程已实现全区通办,取消多项证明事项,优化服务效率。
总结 :发证机关以市应急管理局为核心,结合委托机构共同完成考核发证工作,确保流程规范与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