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证明通常由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开具,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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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开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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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门 :这是最常见的办理部门,负责员工信息管理及在职证明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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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上级或办公室 :若不确定具体负责人,可咨询直属上级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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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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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出国 :部分单位支持通过内部网站自助打印在职证明,或由人事部门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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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人员 :可联系原单位人事部门,说明用途后申请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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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人事部门作为劳动关系管理核心部门,承担在职证明开具职责。
建议 :优先联系单位人事部门,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明、工号等材料,确保流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