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办公厅的行政级别为副部级。具体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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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文件依据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0〕43号)及《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成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成委发〔2010〕17号),明确四川省委办公厅作为省级机构,其行政级别为副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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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线说明
该信息来源于2010年的机构改革文件,虽未直接提及当前(2025年)的级别,但省级党委办公厅的常规行政级别通常保持稳定,未发生变更。
四川省委办公厅的行政级别为副部级,这一结论基于2010年官方文件规定,且符合省级党委机构的常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