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奖金计税方式的选择需根据收入结构、奖金占比及扣除项综合判断:单独计税适合奖金较高且综合税率较低者,可节省税负;综合计税则更适合奖金占比较低或专项附加扣除较多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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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计税
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金额,按月度税率表单独计算税额。此方式税率可能更低(如3%),尤其适合年终奖金额较大(如超过3.6万元)且无大额专项扣除的情况。例如,3万元年终奖单独计税仅需缴纳900元,比合并计税节省5580元。 -
综合计税
将奖金与工资等综合所得合并,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后按年度税率计税。适合奖金占比较低或专项附加扣除(如房贷、子女教育)较多的纳税人。例如,月薪1.5万元、年终奖10万元者合并计税可能比单独计税少缴12490元。 -
选择策略
- 试算对比:通过个税APP分别测算两种方式的应纳税额,优先选择税负更低的方案。
- 临界点注意:奖金接近税率级距临界点(如3.6万、14.4万)时,微调金额或切换计税方式可避免税负跳增。
- 政策时效:2027年底前仍可自由选择单独计税,但未来可能统一并入综合所得。
总结:高奖金、低扣除选单独计税;低奖金、多扣除选综合计税。建议利用个税APP实时试算,结合收入变化动态调整最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