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最新退休医保补缴政策,若累计缴费年限不足最低要求,可通过一次性补缴或延长缴费方式补足,确保享受退休医保待遇。其中,一次性补缴需按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不划拨医保个人账户金,但补缴到账后次月起可享受医保待遇。
政策亮点
- 最低缴费年限要求:男职工需缴满25年,女职工需缴满20年。
- 补缴方式: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或延长缴费,具体缴费比例和基数根据参保身份确定。
- 待遇享受:补缴到账后,次月起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包括医保个人账户金的划拨。
适用人群
- 退休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要求的参保人。
- 本市户籍已办理退休手续但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
补缴流程
- 咨询与准备材料:前往社保机构咨询,准备相关身份证明和缴费证明。
- 办理补缴手续: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一次性补缴或延长缴费,并提交申请。
- 缴费与确认:完成缴费后,等待社保机构确认,确保补缴金额到账。
注意事项
- 一次性补缴不划拨医保个人账户金,需待到账后次月划拨。
- 若无力一次性补缴,可选择参加居民医保,待条件允许时再办理补缴。
- 未办理补缴或延长缴费的,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提示
若需进一步了解缴费基数和比例,可关注“青岛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回复“社保”查询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