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社厅398号文件是2023年12月发布的《甘肃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评价条件标准》,核心聚焦教师职称评审改革,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分类分层评价机制和基层教师倾斜政策,旨在科学公正地激励教师队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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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文件将师德考核作为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明确教师需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十项准则》,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行为实行零容忍,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 -
分层分类评价体系
职称分为正高级、高级、一级教师三个层级,对应不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基层教师(县以下单位)可申报单独评审的基层高级职称,全省范围有效职称与基层职称同年度不得兼报,体现差异化评价导向。 -
破格晋升与特殊人才通道
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放宽学历、论文等限制,允许破格晋升;符合《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评价法》者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由省人社厅统一评审,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
教育教学实绩导向
正高级教师需形成独到教学风格并发挥示范作用,指导至少3名青年教师;明确课时量要求(如校领导需完成同学科教师1/3课时),将教学工作量作为聘任依据,避免“重科研轻教学”倾向。 -
基层倾斜与权益保障
县以下基层教师评审标准单列,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待遇,强调对艰苦地区教师的政策支持,通过职称改革缩小城乡教育资源差距。
提示:教师可通过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材料,注意年度考核连续合格等硬性条件,基层申报者需关注属地化评审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