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安全生产“十不准”的核心内容,综合多个权威来源整理而成:
一、个人防护与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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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不穿拖鞋、高跟鞋进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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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酒后上岗,疲劳或情绪不稳定时禁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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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培训或无证操作机械、电气设备。
二、作业环境与设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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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臂下、吊篮内、容器内等危险区域禁止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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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检测可燃浓度前禁止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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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使用,吊物下方不准站人。
三、安全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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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作业需持证上岗,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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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割补时需确认设备断电、通风良好,火星飞溅方向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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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行驶需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载、超速,维修后需检查。
四、特殊场景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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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井下、密闭空间等未采取防护措施的区域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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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禁火区未办理动火手续时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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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水、高空抛物等危险行为被严格禁止。
五、应急管理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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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安全隐患需立即报告并整改,重大隐患需停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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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故需保持冷静,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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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安全措施或违章操作导致事故需承担相应责任。
注:不同行业或企业可能根据具体风险补充细化条款,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