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十不准是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秩序的核心规范,关键内容包括禁止侵入轨道、翻越护栏、抢越道口、抛物击车、破坏设施、放飞低空漂浮物、击打列车、非法携带危险品、擅自进入工作区及干扰工作人员履职。这些规定源于《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旨在防范铁路沿线事故风险,维护列车运行安全。
一、不准在铁轨上行走或坐卧
列车制动距离长且惯性大,侵入轨道会直接威胁生命安全,可能引发列车紧急停车或严重伤亡事故。
二、不准翻越防护栅栏或铁路大门
铁路封闭区域设有物理隔离设施,违规翻越可能触碰高压电网或干扰行车信号,造成连锁性运输故障。
三、不准抢越平交道口或钻爬列车
通过道口需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原则,强行穿越可能导致列车碰撞或人员被卷入车底。
四、不准向行驶中的列车投掷物品
石块、金属等异物可能击碎车窗危害乘客,或嵌入轨道设备引发脱轨风险。
五、不准损坏铁路设备设施
破坏钢轨、信号灯、电缆等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需承担赔偿责任及刑事责任。
六、不准在铁路附近放风筝或无人机
漂浮物可能缠绕接触网导致断电,影响整条线路列车运行,甚至引发高压电击事故。
七、不准用石块击打运行列车
列车以高速行驶时,外力冲击可能造成车体结构性损伤,威胁全车人员安全。
八、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品进站乘车
烟花爆竹、汽油等危险品在密闭车厢内极易引发火灾或爆炸,扩大事故危害范围。
九、不准擅自进入铁路调车场或施工区
专业作业区域存在移动设备、高空坠物等隐患,非工作人员缺乏安全防护易受伤害。
十、不准阻挠铁路职工正常作业
干扰调度指挥、安检处置等行为将影响应急预案执行,加重事故处置难度。
遵守铁路安全十不准是每个公民的法律责任与社会义务。发现他人违反规定时,应立即劝阻并向铁路公安或12306热线举报,共同筑牢铁路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