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的四十一条禁令是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的重要规范,主要涵盖生产管理、安全操作、人员行为等多个方面。综合多个权威来源,其核心内容如下:
一、生产过程管理
-
禁止使用未经验证的新技术、新材料
需确保所有技术、材料通过安全评估后方可投入生产。
-
严禁未经验证的新材料、设备投入使用
包括未经验收的原材料和含毒物质。
-
禁止在未做防火防爆措施前处理易燃易爆物质
如混合物液相燃烧处理需先落实安全措施。
-
设备操作规范
-
未经培训或未持证人员不得操作设备;
-
设备检修需办理动火证、切断电源并置换气体。
-
二、安全装置与隐患排查
-
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禁止使用
包括未安装防护栏、紧急制动装置等。
-
隐患排查与整改
-
定期检查设备故障,未修复前不得运行;
-
禁止私藏封存未消磁的磁性物质。
-
-
危险废物管理
- 严禁直接排放到自然环境,需合规处置。
三、人员行为规范
-
明火管理
- 厂区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动火作业需严格审批并采取防火措施。
-
人员准入
- 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生产区,防止误操作或意外伤害。
-
劳动防护
- 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服),未达标设备禁止操作。
-
纪律要求
- 上班时间不得睡觉、干私活或离岗;班前班上禁止饮酒。
四、应急管理
-
事故处理原则
-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无防范措施不放过。
-
应急措施
- 配备消防设施,制定抢救后备方案,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
补充说明
-
培训与教育 :所有员工需定期接受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
违规处罚 :对违反禁令的行为需严肃处理,形成震慑。
以上内容综合了能源化工行业及化工部的多项规范,具体执行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