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骗保
私了后获赔再通过保险公司索赔的行为不属于骗保,但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具体分析如下:
一、不属于骗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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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赔偿后索赔
若事故双方已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且赔偿合理,事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是合法行为。保险公司需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或强制保险限额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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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程序要求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事故细节及责任划分。协议需包含时间、地点、当事人信息、车辆信息、保险凭证号等必要内容。
二、可能被认定为骗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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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隐瞒或虚假协商
若私了时故意隐瞒事故真相(如对方责任、车辆损坏情况)或协商达成明显不合理的赔偿协议(如对方全责却要求己方承担全部损失),再向保险公司索赔可能被认定为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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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索赔
若在未获对方配合的情况下,单方面重复索赔(如对方未支付或拒绝赔偿),可能引发保险公司调查,但需结合具体证据判断。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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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协议签订后应尽快通知保险公司,避免因超期影响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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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
留存私了协议、维修发票、医疗费用等材料,以备保险公司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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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专业机构
不同保险公司对私了后索赔的接受度可能不同,建议提前咨询保险公司或律师,了解具体条款。
私了后获赔再报保险本身不构成骗保,但需确保赔偿合理且符合程序。若存在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