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新农合隐瞒事实骗保的典型案例,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而成:
一、虚构住院资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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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三人骗保案
2018年,郭某、郝某、黄某三人通过伪造住院病历和发票,分别骗取新农合基金6000元、1.1万元和5000元,后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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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王金连案
下岗工人王金连伪造母亲住院病历,冒用他人医保卡,两年内诈骗新农合基金200余万元,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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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瑶族自治县潘某案
潘某组织17人通过伪造住院材料,跨省套取新农合资金140余万元,追回赃款83万元。
二、冒用他人身份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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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熊某某案
伪造他人住院资料,以亲属名义申请补偿,诈骗91.8万元,分给借卡人“感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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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某案
通过虚构亲属在外省住院,骗取医保补偿款82.8万元,后因被抓获揭露利益链。
三、利益链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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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团伙案
28人组成犯罪团伙,利用虚假发票和医疗信息联网漏洞,诈骗新农合基金数百万元,涉及伪造病历、分解住院等手段。
四、其他违规手段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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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毛集医院案
以免费体检为名,编造450人次虚假住院信息,套取新农合基金1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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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太湖人宋某案
用假发票和亲属住院名义,两次骗保3.56万元,后因发现未遂被追责。
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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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 :根据涉案金额,主犯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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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 :利用职务之便的,如社保工作人员,可能被判处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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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缴与赔偿 :骗保资金需追回,已发放的补偿款需返还,同时追责相关责任人。
总结
新农合骗保案件呈现团伙化、专业化的趋势,手段从虚增费用升级为伪造完整病历和发票。监管部门已加强专项督查,未来需通过技术手段和法律威慑,进一步遏制此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