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保报销范围目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按不同类型分类说明:
一、门诊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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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治疗/手术/检查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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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门诊治疗、手术、检查、康复、中医诊疗、用血等,报销比例一般为50%(门诊用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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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70%报销,二级起付线200元后60%报销,三级起付线300元后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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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门诊
- 43种慢性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等)纳入单列支付,不设起付线,药品费用按80%-85%比例支付。
二、住院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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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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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辅助检查(如CT、核磁共振等)、手术费(超1000元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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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住院,治疗费/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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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 住院或门诊累计费用超5000元分段补偿:5001-10000元65%,10001-18000元70%。
三、药品与耗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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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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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860种,含716种本地制剂和551种中药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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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门诊单列支付药品,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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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
- 4.06万种医用耗材纳入报销,覆盖临床基础需求。
四、特殊病种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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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支付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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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第三人责任、境外就医、体育健身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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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医保目录或标准的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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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年限
- 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超过部分可分段补偿。
总结 :湖南省医保报销范围覆盖门诊、住院、药品及耗材,通过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和病种设置差异化比例,同时明确不予支付情形。具体政策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