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费用结算主要有两种方式,即直接结算和手工结算,直接结算可实时报销,减轻经济负担。
- 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通过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进行费用直接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医保支付费用由医保部门与医药机构结算。联网直接结算适用于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实时报销。
- 手工结算:参保人员因故无法直接结算的,可以个人全额垫付后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也可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 备案与定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遵循“先备案—选定点—持码(卡)就医”的流程。参保人员需要在跨省异地就医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可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需按规定选择定点医药机构。
- 结算原则: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的原则。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决定了哪些医疗费用可以报销,而参保地的政策则决定了报销比例、起付线等具体细节。
- 适用人群:对于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国家医保政策也给予了相应的便利和保障。
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方式的选择取决于个人情况和就医需求,提前备案和选择合适的定点机构是确保顺利结算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