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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地医保仍可使用,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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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不影响本地就医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人员可在原参保地(如北京、洛阳、福建等地)正常使用医保,无需取消备案。原选定的本地定点医院保持不变,支持双向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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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待遇与备案前一致
在备案有效期内,无论在异地还是本地就医,报销比例和范围均与备案前相同。例如,北京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仍可在本地享受原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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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补充限制
若因材料不全(如异地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等)以个人承诺方式备案的,需在6个月内补充完整材料,否则可能仅限异地就医,本地报销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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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需取消异地备案(如返回参保地长期居住),需主动办理撤销手续,否则可能影响本地医保使用。
总结 :异地就医备案与本地医保使用不冲突,备案后即可兼顾两地就医需求,建议定期核对备案状态及材料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