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一中初中招生条件主要包括户籍、房产证明及随迁子女材料三类,核心要求为服务区内户籍或合法房产,且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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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学生需具有新绛县户籍,或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服务区内。若学生与父母户籍不一致,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子关系材料。与祖辈同户籍满一年且房产属祖辈的,也可申报。 -
房产证明
父母名下合法房产(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位于服务区内可申请,需同步提交户口簿及房产材料。商铺、地下室等非住宅性质房产无效。 -
随迁子女材料
非新绛户籍的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居住证》(半年以上)、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以及户口簿,按务工地或居住地申报服务区学校。
家长需提前核对材料完整性,避免因证明缺失影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