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保覆盖门诊费用,无起付线
根据2025年陕西省医疗保障政策,门诊报销新规定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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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全省统一取消起付线,参保人员均可直接享受门诊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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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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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支付比例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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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院/乡镇卫生院 :支付比例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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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院 (部分统筹区纳入):支付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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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维持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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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各统筹区统一设定,一般为100-200元,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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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要求
参保人员需在每年12月31日前与定点医疗机构签约,次年1月1日起生效。
二、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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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包含高血压、糖尿病等55种病种,需在指定医疗机构备案后享受报销。 - 支付比例 :根据病种不同,通常为60%-80%;
- 年度支付限额 :例如高血压患者400元、糖尿病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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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重大疾病
如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按特殊病种管理,报销比例可达70%-80%,年度限额较高。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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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专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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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门诊纳入报销范围,不设起付线,按70%比例报销,年度限额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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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医保待遇延至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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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补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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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起付线200元,支付比例70%-50%(退休人员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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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报销比例60%,限额400-6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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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DIP支付改革
2022年启动的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深化,2024年底前覆盖全省12个市,进一步优化医疗费用报销机制。
以上政策适用于全省,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