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患者本人社保卡
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使用患者本人的社保卡,具体说明如下:
一、社保卡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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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
家庭共济政策仅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在成员间共享,医保卡(卡/码)本身不可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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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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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时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刷卡或出示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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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委托他人代购药,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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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共济资金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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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范围
仅限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不涉及统筹账户。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门诊、药店购药等小额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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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成员限制
绑定人范围限于参保者的配偶、父母、子女,且需同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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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个人账户资金在指定医疗机构门诊、药店购药时,报销比例通常为20%-60%,具体比例因地区政策而异。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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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药流程 :若因行动不便等特殊原因需子女代购药,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明,费用直接从患者个人账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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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绑定操作 :参保人可通过医保平台绑定家庭成员,实现个人账户资金的共享。
总结
家庭共济政策通过灵活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缓解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压力,但需注意医保卡不可共用、仅限本人就医购药等核心规则。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及待遇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