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于 2025年2月1日 正式实施,此次修订主要强化了旅馆业治安管理,新增了防偷拍等具体要求,并完善了许可与备案机制。以下是核心内容梳理:
一、主要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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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偷拍责任强化
明确要求旅馆必须确保客房内未安装偷窥、偷拍、窃听等设备,成为全国首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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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
旅馆需依法保护旅客个人信息及视频监控数据,防止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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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与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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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旅馆需在7个工作日内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支持告知承诺方式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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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变更经营信息(如歇业、合并等)需在3日内向公安机关备案,实现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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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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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需建立治安保卫组织或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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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必要安全设施,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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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经营旅客住宿的场所,包括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等。
三、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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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协同 :公安机关负责治安管理,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商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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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共享 :公安机关与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更新旅馆经营动态。
四、实施效果
通过严格许可管理、强化安全责任和防偷拍措施,旨在维护旅馆业治安秩序,保障旅客权益,促进旅游消费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上信息综合自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及权威解读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