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新规定将于 2024年11月1日起 开始执行。这些规定由国家四部门联合发布,旨在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的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保障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
主要规定内容:
- 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 :
- 自2024年11月1日起,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5-2022)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2296-2022)及第1号修改单的电动自行车、装配锂离子蓄电池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 严格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
- 认证委托人应在2024年10月31日前按前述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完成认证变更。自2024年11月1日起,新提出认证委托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前述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使用。
- 加强登记上牌管理 :
- 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要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严格核验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 禁止经营性拼装、改装、加装行为 :
- 严禁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
- 注册登记和悬挂号牌 :
- 从2025年1月起,所有电摩和电动自行车在上路行驶前,必须完成注册登记并悬挂合法号牌。车主需携带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 驾驶电动车需持有相应驾照 :
- 从2025年1月起,驾驶电摩和电动自行车需持有相应驾照。电动车驾照分为不同类型,例如,电动自行车通常被视为非机动车,无需驾照即可上路;而电摩则需要持有D、E或F类摩托车驾照。
- 严格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
- 从2025年1月起,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大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这些新规定的实施旨在规范电动车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议相关企业和消费者提前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确保电动车的合法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