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11月1日起,国家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将实施一系列新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
- 新规明确了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5—2022)及第1号修改单的要求,以及充电器和锂离子蓄电池的相关安全技术规范(GB 42296—2022和GB 43854—2024)。
- 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 :
- 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严格核验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但对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将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严查非法改装行为 :
- 各地将严查电动自行车的非法改装行为,如加装雨伞、挡风被等,这些改装行为不仅影响行车安全,还可能面临最高500元的罚款,并且可能导致车辆扣留。
- 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
-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督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生产、流通环节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 对不符合规范的企业进行撤销公告名单 :
- 对不能保持《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将其从公告名单中撤销。
这些新规旨在加强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提高其安全性能,保障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议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务必选择符合新标准的车型,并确保车辆通过合规认证,以便合法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