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的四个等级划分如下,主要依据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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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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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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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设备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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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国务院规定的特别重大事件(如特别重大电力事故、网络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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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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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上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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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设备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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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水电站溃坝、重大火灾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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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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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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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设备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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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省级以上信息系统事件、较大火灾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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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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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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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设备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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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违反地方安全生产法规、一般火灾隐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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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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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行业(如电力、能源、网络)可能对“重大”“较大”等等级有细化标准,需结合具体行业规范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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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分类还包括系统运行、设备设施、人身安全等七大类,但等级划分以事故后果最严重程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