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令不会因时间到期自动解除,其存续期限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履行义务或满足法定解除条件。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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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
限高令没有明确的5年或终身期限,其效力与债务履行状态相关。只要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限高令将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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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解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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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义务 :被执行人全部履行完毕债务,限高令自履行完毕之日起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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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担保 :提供足额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后,可申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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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执行 :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限高令仍可能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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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失信名单的关联
若被执行人同时被纳入失信名单,其名单有效期一般为2年(情节严重可延长1-3年),但限高令与失信名单解除条件独立,失信名单到期后限高令可能继续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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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若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妨碍执行或存在多项失信行为,即使履行义务,限高令也可能不解除。
总结 :限高令的存续以债务履行为核心,而非时间限制。建议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解决,以尽快解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