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八个严防措施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系统性部署,核心聚焦于政治安全、反恐防暴、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通过专案责任制、显性用警、隐患排查等机制实现全方位防控。
- 专案专人责任制:对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实行专案专办,确保快速侦破。例如校园安全案件中,公安机关对侵害师生案件优先处置,强化责任到人。
- 显性用警与治安巡控:通过“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行动,提高重点区域见警率,严防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在校园周边增设治安岗亭,针对性开展巡逻。
- 重点场所安全派驻:向学校、医院等场所派驻保安或民警,如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每月至少两次到校指导安全防范。
- 交通与消防隐患整治:在校园周边完善交通标志、施划人行横道,并定期开展消防检查,寄宿制学校每半年至少一次全面排查。
- 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依托“枫桥经验”排查矛盾,推动属地管理,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 严打突出违法犯罪:对电信诈骗、涉枪爆等案件保持高压态势,同步查缴流散社会的危险物品。
- 应急响应机制优化:健全快速反应体系,确保突发警情第一时间处置,如对侵害弱势群体案件严查快办。
- 科技赋能与社会协同:利用“情指勤舆”一体化机制强化预警,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参与“平安守护”行动。
提示:公安机关的“八个严防”既需刚性执法,也依赖公众参与。及时举报隐患、配合安全演练,是巩固防控网络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