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措施可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涵盖政策引导、基础设施、产业融合及区域协同:
一、政策体系与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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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层设计与规划
出台《“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等文件,明确将存储、数据资源等作为重点突破方向,强调技术自主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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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要素市场化
完善数据产权、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等基础制度,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展可信数据空间试点,深化公共数据开发利用。
二、数字基础设施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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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力与网络建设
推进“东数西算”工程与城市算力建设,统筹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布局,优化隐私计算、区块链等数据流通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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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网络覆盖
大力发展5G网络及5G-A演进,新增基站超6000个,提升网络覆盖与传输能力。
三、产业融合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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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结合
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制造业、服务业等领域的深度融合,支持企业“一链一策”数字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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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产业集群培育
梯次布局国际竞争力、区域支柱型数字产业集群,重点发展数字消费、品质电商等新业态。
四、区域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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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的解决方案
根据东部、中西部地区差异,东部侧重前沿技术研发与高端产业融合,中西部结合资源禀赋发展数字矿业、智慧农业等特色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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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转移与技术输出
通过政策引导东部企业向中西部转移,促进区域间数字技术协同与产业升级。
五、公共服务与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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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培育
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支持金融、文旅、医疗等领域数字化赋能,培育专业化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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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人才培养
加强数字技能培训与引进,提升人才创新能力,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