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保护2.0标准体系以《网络安全法》为依据,覆盖更广泛的信息系统及基础设施,形成“安全通用要求+安全扩展要求”的标准体系。以下是核心内容:
一、核心标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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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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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明确基本原则、管理机构及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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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强制性标准,规定不同等级的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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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指南》:涵盖系统规划、设计、建设、测试等全流程实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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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与对象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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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5个等级:自主保护级(1级)、指导保护级(2级)、监督保护级(3级)、重点保护级(4级)、强制保护级(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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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对象扩展至:基础信息网络、云计算平台、物联网、工业控制系统、移动互联技术应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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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键防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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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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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安全(机房、设备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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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隔离、访问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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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安全(加密、备份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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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安全(代码审查、漏洞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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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安全(权限管理、审计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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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扩展要求
- 针对云计算、移动互联、物联网等新技术提出专项防护机制
三、实施与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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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级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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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经专家评审和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至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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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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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与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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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安全评估(检查、测试)确定等级,颁发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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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测评流程、报告模板及证书样例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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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点领域与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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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金融、能源、通信等关键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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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网络安全法》为立法依据,强化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实施
以上内容整合自权威信息源,涵盖标准体系、防护要求、实施流程及法律保障等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