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汽车置换补贴细则如下:
- 补贴对象 :
- 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转让旧乘用车与购置新乘用车的消费者必须为同一人。
- 补贴范围及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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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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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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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能源小客车(包括纯电动小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小客车和插电式增程混合动力小客车)新车,且在规定期限内转让本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给予一次性1.5万元定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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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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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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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国六b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新车,且在规定期限内转让本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给予一次性1.3万元定额补贴。
- 补贴申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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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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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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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 补贴资金来源 :
- 补贴资金由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按85%和15%比例共担,其中市级财政承担的15%配套资金由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统筹安排。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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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符合条件的旧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含变更),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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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要求的小客车新车,取得本市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有效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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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排放标准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352系列标准)等新生产汽车排放标准为准。
这些细则为2025年汽车置换补贴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消费者可以根据这些条件申请相应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