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小规模纳税人主要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涵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附加税及个人所得税等方面:
一、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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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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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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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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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销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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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普票+专票总额≤30万元:普票部分免征增值税,专票按原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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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普票+专票>30万元:普票按1%征税,专票按原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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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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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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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实际税负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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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同时满足:从业人数≤300人、资产总额≤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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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加税及六税两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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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税 :资源税、城建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均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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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税两费 :包含上述附加税及增值税,统一减半征收。
四、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 :年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可叠加其他个税优惠。
五、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优惠
- 在特定税收园区申请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综合税负可低至0.15%-0.4%。
总结 :小规模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附加税减免及个人所得税优惠,显著降低税负。需注意政策适用条件,如销售额计算方式、企业规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