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服务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多税种减免,显著降低机构运营成本,同时提高家庭生育养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至每月2000元/孩,双向缓解“带娃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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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减免: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提供社区托育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2019年6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传统托儿所、幼儿园保育服务收入同样免税。需注意两类机构适用主体差异:社区托育机构需服务3岁以下婴幼儿,幼儿园需经教育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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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优惠:社区托育机构收入减按9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叠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后实际税负可低至5%(如应纳税所得额160万元,最终纳税仅8万元)。非营利性托育机构符合条件的收入可全额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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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托育机构自用或用于托育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需留存服务资质证明、用途说明等备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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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减负政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升至每月2000元/孩,父母可分摊或单方享受,年抵扣额达2.4万元,直接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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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税费支持:社区托育机构还可免征契税(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服务)、不动产登记费等,进一步降低初期投入成本。
提示:机构需根据自身类型(社区/传统幼儿园)准确匹配政策,留存证明材料;家庭可通过个税APP便捷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窗口期截至2025年底,建议及时申请以充分享受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