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闪灯
下雨天临时停车时,应开启 危险报警闪光灯 (俗称“双闪灯”或“双跳灯”),并配合使用其他灯光以确保安全。具体要求如下:
一、必须开启的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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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报警闪光灯
这是雨天临时停车的核心要求,通过闪烁提醒其他车辆和行人注意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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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廓灯
需同时打开前示廓灯和后示廓灯,增强车辆在低能见度环境中的辨识度。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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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位灯 :夜间或能见度低时需开启,与双闪灯配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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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灯 :若雨势较大、能见度极低(如暴雨),可额外开启雾灯以增强穿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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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长时间停留 :尽量缩短临时停车时间,及时驶离以减少对交通的干扰。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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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停车 :若车辆发生故障且无法移动,除开启双闪灯外,还应及时报警并放置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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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场景 :在设有禁停标志或隔离设施的路段临时停车,需遵守相关禁令。
通过规范使用灯光,可有效提升雨天行车安全性,降低交通事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