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廓灯、近光灯、雾灯、双闪灯
在雨天驾驶时,正确使用灯光是保障行车安全的关键。根据雨势不同,需开启相应的灯光组合,并遵循以下规范:
一、基础灯光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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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见度≥200米
开启 示廓灯 和 近光灯 ,提供基本照明并保持车辆可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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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见度<200米
在近光灯基础上,增加 雾灯 和 前后位灯 ,提升侧方和后方车辆的识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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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见度<100米
开启所有灯光组合: 近光灯、雾灯、示廓灯、前后位灯 ,并打开 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 ,警示其他车辆。
二、特殊场景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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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刮器 :需全程开启,确保挡风玻璃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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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速控制 :保持低速行驶,避免急加速或急刹车,防止车身抖动或追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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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停车 :若需临时停车,应关闭发动机,开启 示廓灯 和 危险报警闪光灯 (双闪),禁止开启前大灯。
三、科目二考试注意事项
在科目二考试中,灯光使用需严格遵循考试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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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语音提示及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等组合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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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湿滑路段后,需直行至前方弯道前靠右停车,使用脚刹而非手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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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后关闭危险报警闪光灯、雨刷器,保持车灯和防雾灯开启。
常见扣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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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开启远光灯、雾灯或危险报警闪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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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滑路面停车或急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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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压线或后视镜边缘。
通过规范使用灯光,既能保障自身安全,也能避免因灯光错误引发考试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