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天在高速公路行车时,灯光使用需根据能见度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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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灯光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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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见度≥200米 :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及前后位灯,确保自身及后方车辆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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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见度<200米 :在基础灯光基础上,增加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提醒其他车辆注意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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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天气灯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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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见度<100米 :仅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及前后位灯,避免使用双闪,以免干扰后车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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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极端情况 :若雨势极大导致能见度极低,可考虑开启后雾灯(红色),但需注意其高亮度可能晃到后车,一般不建议频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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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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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速行驶 :无论灯光如何,能见度低时车速应控制在每小时60公里以内,并保持至少100米车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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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滥用双闪 :双闪仅用于紧急情况(如事故或临时停车),滥用可能误导其他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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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大雨天高速行车以雾灯+近光灯为核心,能见度低时逐步增加警示灯,同时严格控速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