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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考属于教育领域的综合改革,其核心内容是通过调整考试模式和科目设置,促进教育公平和个性化发展。具体改革特点如下:
一、改革性质与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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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类综合改革
高中阶段教育综合改革(简称“新高考”)是教育领域系统性改革,旨在打破传统文理分科模式,探索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的考试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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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启动时间与范围
该改革自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启动,全国逐步推广至浙江、上海等地,2017年全面铺开,甘肃、陕西等地于2024/2025年正式实施。
二、核心改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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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组合模式
实行“3+1+2”科目设置,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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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3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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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考科目 :考生根据兴趣和职业规划在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科目中选择3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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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文理分科
改革前高考分为文理科两类,改革后统一为综合类考试,不再区分文理科,学生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科目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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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水平考试
采用“3+1+2”模式中未涉及的科目进行学业水平测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考科目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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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性考试 :高二、高三各组织1次,成绩作为高校录取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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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考科目 :根据最终科目组合选择,计入高考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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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改革意义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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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教育公平
通过科目组合的灵活性,学生可根据自身优势选择学科,减少因文理分科限制带来的教育机会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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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综合素质评价
未来改革将强化高校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察,与学业水平考试形成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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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社会需求
课程设置更加注重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契合新时代产业发展需求。
新高考通过科目组合优化、考试模式创新和评价体系完善,是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