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的人员需根据凭证类型和规范要求确定,具体如下:
一、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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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制人员
作为凭证的直接编制者,需签名或盖章以确认凭证内容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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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员
负责审核凭证的合规性和准确性,需签名或盖章以表明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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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主管人员
对会计工作的整体质量负责,需在凭证上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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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人员
执行具体记账操作,需签名或盖章以确认账目记录。
二、其他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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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人员 :仅对收款、付款凭证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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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一般不需要在每张凭证上签名,但需对财务报表整体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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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人员 :部分考题要求稽核人员签名,但实际规范中通常由会计主管或审计人员负责。
三、法律依据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会计准则,记账凭证作为会计核算的基础资料,需通过签名或盖章确保责任明确。不同地区或企业可能对具体要求有所差异,但上述人员是普遍适用的核心签字人。
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的人员应包括填制人员、审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和记账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