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及历年惯例,政府机关单位春节上班时间如下:
结论 :政府机关单位通常在正月初七(春节假期最后一天)正式上班,具体安排可能因地区或单位略有差异。
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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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假期安排
春节假期为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其余4天(除夕、初四、初五、初六)通过调休形成7天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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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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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七 :春节假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政府机关普遍恢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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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正月初七为周末,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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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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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单位可能提前或延后上班,建议以单位具体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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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业务需在正月初七上班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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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依据 :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及历年春节调休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