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令第65号第一条明确规定,该条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制定的细则,旨在对增值税相关内容进行具体说明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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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的制定依据
财政部令第65号第一条明确指出,其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这表明细则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落实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确保税收政策的统一性和可操作性。增值税的适用范围
条例第一条对增值税的适用范围进行了界定,包括货物和应税劳务。其中,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如电力、热力、气体等;应税劳务则是指有偿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这些定义在细则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具体化和细化。细则的重要意义
财政部令第65号第一条的实施,对于规范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促进税收公平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为纳税人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也为税务机关加强征管提供了法律依据。
总结
财政部令第65号第一条的制定和实施,是增值税政策完善的重要一步。它通过细化条例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增值税的适用范围和征管要求,为税收征纳双方提供了清晰的法律依据。这不仅有助于提升税收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也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