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系统下属机构
交通管理所是公安系统下属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道路交通运输管理相关业务。其核心职责和功能可归纳如下:
一、核心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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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与驾驶人管理
承担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及审验等。 负责驾驶员科目一至科目四的考试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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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与事故处理
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如超载、违法运输、不按规定线路载客等。 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后续交通秩序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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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与教育
组织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交通安全意识。
二、辅助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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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与养护管理
负责授权范围内道路的路政管理,维护路产路权,督促养护人履行管养职责。 部分管理所参与农村道路养护及费用征收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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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与统计
提供机动车及驾驶员相关业务受理服务。 完成交通统计报表及费用稽查工作。
三、组织架构与隶属关系
- 交管所通常隶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 其上级部门为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整体规划和政策指导。
四、与其他部门的区别
- 与交通局交管所 :属于不同体系。交通局交管所是政府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公路、水路、铁路的规划、建设及运输管理;公安系统交管所则专注于车辆管理、驾驶员考试及交通安全执法。
交通管理所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规范交通秩序的重要力量,其职能覆盖车辆管理、违法处理、安全监管及公共服务等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