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投诉可通过以下部门及电话进行:
-
全国统一卫生投诉电话
- 12320 :全国卫生局投诉专线,适用于医疗机构投诉、医患纠纷、假药举报等卫生服务问题。
-
地方卫生监督部门
- 各级市、区卫生监督局(如卫健委)是地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处理具体卫生问题,建议根据医院等级选择对应部门。
-
其他相关机构
-
医药监督管理局 :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可处理相关投诉。
-
医疗协会 :可协助调解医患纠纷。
-
检察院 :若涉及刑事责任(如医疗事故),可向检察机关举报。
-
建议 :优先拨打12320全国专线,若问题涉及具体行政处理,可补充联系地方卫生监督部门或相关机构。投诉时需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及证据,以便高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