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外省读书转回户籍地需办理以下手续,分学籍转移和户口迁移两步进行:
一、学籍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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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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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就读学校领取转学申请表,加盖校方、县教育局、市教育局及原籍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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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转学申请表、学籍档案、户口簿、毕业证(小学毕业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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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与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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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材料提交至现就读学校、县教育局、市教育局及原籍学校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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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网上学籍审核(全国联网系统),审核通过后学籍转移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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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户口迁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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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迁移证
- 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到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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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出与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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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户籍地派出所注销原户口,领取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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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迁移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重新登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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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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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不可撤销 :跨省转学后学籍信息全国联网,只能办理转学而非注销或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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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部分材料(如学籍档案)需从原就读学校提取,建议提前联系学校确认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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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教育局要求略有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通过以上步骤,即可完成从外省转回户籍地的学籍与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