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债能否起诉股东?一般情况下不能,但若股东存在滥用法人地位、未足额出资或财产混同等行为,债权人可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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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责任原则
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债务通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担责。这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股东个人责任。 -
股东担责的例外情形
- 滥用法人地位:股东利用公司独立身份逃避债务(如转移资产),需承担连带责任。
- 出资瑕疵:未缴足出资、抽逃出资的股东,需在未出资范围内补充赔偿。
- 财产混同:股东个人账户与公司资金不分,导致公司丧失独立性,可能被“刺破面纱”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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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中的关键证据
债权人需举证股东存在上述行为,如银行流水证明资金混同、工商档案显示出资不实等,否则难以突破有限责任限制。
总结:起诉股东需满足严格条件,建议债权人优先执行公司财产,同时收集股东过错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