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央延迟退休政策,最新规定如下:
一、延迟退休年龄及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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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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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退休年龄 :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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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规则 :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6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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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影响群体 :1965年及以后出生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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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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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退休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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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人: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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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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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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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人: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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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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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影响群体 :1970年及以后出生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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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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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965年后出生男性延迟1-3个月,1970年后出生女性延迟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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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 :完成阶段性调整,男职工63岁、女工人55岁、女干部5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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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弹性退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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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允许职工在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提前3年退休,或选择延迟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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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需经申请、单位同意并备案,不影响养老金待遇
三、最低缴费年限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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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 :逐步从15年提高至20年,每年增加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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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方式 :可延长缴费或一次性补缴至20年
四、特殊群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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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 :男满55岁、女满45岁,累计工作满10年可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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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提前退休 :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申请
五、过渡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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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特点 :采用渐进式、弹性实施,避免“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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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冲期 :1965-1980年出生人群可享受过渡期福利,延迟幅度较小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具体实施细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关注当地人社部门通知。